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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实施林草资源保护与建设 助力群众脱贫增收

2020年05月28日 10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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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昌都市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改善生态与惠顾民生并举。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部署要求,把生态建设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林草资源优势和项目优势,通过实施各类项目建设带动农牧民群众增加经济收入,达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三赢目标。

——强化岗位管理促增收。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要求,市林草局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紧紧围绕“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目标任务,逐步安排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外农村低保人口及低收入人口为生态岗位。2020年自治区下达昌都市岗位指标202000人,截至目前共完成岗位招收196970人(其中林草行业岗位人员127696人,包括护林员74033人、自然保护区管护员1129人、野保员4692人、湿地管护员2427人、沙化土地封禁管护员287人、草原监督员45128人),将按照每人每年3500元兑现岗位工资,通过制定管理办法及开展动态调整等措施,强化人员管理及履职监督,保障资金兑现,预计年底将兑现完成7.07亿元。

——落实政策补贴稳增收。一是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严格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2020年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人员18453人,按照履职情况完成资金兑现,预计人均年增收1.1万元。落实天保工程管护补助资金。配备责任心强、工作踏实的农牧民管护人员7651人,持续加强对天保工程区1914.7万亩(其中芒康县891.6万亩、贡觉县337.8万亩、江达县685.3万亩)天然林实行常年严格、有效管护,预计人均年增收1.25万元。

——实施生态工程利增收。我局坚持把项目建设与精准扶贫、生态脱贫相结合,坚持生态建设与农牧民增收并举,吸纳有劳动力的农牧民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生态保护工程项目建设,通过实施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牧还草、防沙治沙、营造林建设等工程,既修复了生态环境,又增加了群众收入。一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019年国家下达退耕还林任务9.68亩因批复下达错过造林时间,定于2020年实施,目前已实施完成9.02万亩,受益户数16968户、10432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147户、19762人,预计工程完成后户均增收6845元,人均增收1113元。二是生态修复及城市周边造林绿化。截至目前,已组织聘请748名本地农牧民人参与野堆村、孜通坝片区等绿化项目建设,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46人,带动农牧民增收676余万元,人均增收9037元,随着工程进展将不断加大农牧民群众的聘用,随之人均增收也将进一步提高。

          

           


  ——实施林业产业助增收。为有效带动群众脱贫致富,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按照自治区“不离乡不离土、能干会干”的相关要求,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经济林建设、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等特色林业产业。一是大力开展经济林建设。计划2018-2020年在卡若区、察雅县、芒康县、贡觉县、江达县、八宿县、洛隆县、边坝县、丁青县、左贡县实施经济林34981.96亩,目前已全部完工。通过经济林建设,带动建档立卡户1287户6211人,受益资金2092.76万元,人均增收3360余元;二是积极开展苗圃建设。计划2018-2020年在卡若区、察雅县、芒康县、贡觉县、江达县、八宿县、洛隆县、边坝县、丁青县、类乌齐县实施扶贫苗圃13072亩,投资52288万元,目前已全部完成。通过扶贫苗圃建设带动建档立卡群众423户1999人,受益资金840.93万元,人均增收4200余元。广大群众在参与林草保护与发展的过程中,既增长了才干、得到了一技之长,又从中获得产业收入、工资收入与土地流转收入,实现了“富口袋与富脑袋”的双赢,让群众长久吃上了“生态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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