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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我们一直在行动​!

2020年12月22日 12时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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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西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排头兵”,2016年5月以来,昌都市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开”的原则,按照“市级组织领导、县(区)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快林改工作进程,林改工作成果丰硕。卡若区先行先试,揭开了西藏林改试点工作的序幕。由于成效明显,2017年7月,昌都市卡若区林业和草原局荣获“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集体”称号。2020年11月19日,《西藏昌都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阶段性成果及前景展望》(学术论文编号1671-4938(2020)11-0065-04)一文,获中央级学术期刊(FOREST SCIENCE AND TECHNOLOGY)刊发,国内外现已公开发行。在充分借鉴昌都林改试点可复制、可持续、可推广经验(昌都经验)的基础上,西藏七地(市)全面开展林改工作。

   

明晰产权,落实主体

2016-2020年度,权籍调查涉及11县(区)92个乡(镇)、367个行政村。共勘界小班11956个,面积93437亩,由于各种原因(三岩片区搬迁等),未确权小班30个,未确权面积1053.9亩,截至目前,勘界确权小班11926个,面积92383.1亩,其中:按林地权属划分:国有土地6358.7亩,占6.9%;集体土地86024.4亩,占93.1%。按林地产权划分:家庭承包24994.6亩,占27.1%;均股均利承包17098.5亩,占18.5%;村集体共有50290亩,占54.4%。

有据可查,保障登记

权类档案资料移交是不动产登记的前提和基础,为切实做到底数清、材料齐、手续明,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林权类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全市林业和草原部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基本完成了林权类档案资料移交工作,保障了林权登记资料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接下来,全市林业和草原部门将一如既往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持续助推全市林权类不动产登记颁证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目前,自然资源部门颁发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证书2369本,涉及面积12333.69亩.

后续改革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昌都市林改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藏东高原农村又一次伟大改革,这将持续激发农牧民群众的育林护林热情,实现增绿增质;将保障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经营主体多元化“权、责、利”相统一的国有、集体林经营管理新机制;将增加农牧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新辟增收渠道;将实现农村金融改革的重大突破,破解农牧民群众在林业发展方面的融资难这一“瓶颈”问题,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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