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开选用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2021年11月03日 06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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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开选用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驻昌招标代理机构:
为做好我局政府采购工作,我局拟择优选择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现将选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择原则
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原则,实行科学评估、择优选择、集体决策。
二、招标代理机构需具备的条件
1、代理机构需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的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代理机构在昌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人员。
3、招标代理机构已在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三、资料报送要求
参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交易中心备案情况证明材料、相关业绩情况。
四、报名时间
本次选取工作只接受现场报名,地点为:昌都市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财务科,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至11月5日。
五、其他说明
本次拟选取2家招标代理机构在我局服务期限暂定一年,根据日常工作考核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如发现代理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情况,我局可随时解除代理合同。
昌都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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