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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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林草概况

发布时间: 2020-04-27   浏览次数:   【字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一系列重要理念论述,并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这一重大理论成果,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也做了多次重点安排与部署。在各级政策的支持、上级林草部门的指导、各相关单位的配合、全市林草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昌都生态环境状况不断改善,生态屏障功能逐步增强,生态富民成效日益凸显,一座座山绿了起来、一条条河清了起来,居民房前屋后有了树荫、城区道路小区多了绿荫,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藏东生态安全屏障不断筑牢,美丽昌都建设持续推进。

目前,昌都市森林面积38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34.78%,草原面积571.46万公顷现有自治区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9个,总面积44.8203万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1%。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分别为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类乌齐马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然乌湖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湿地公园2个分别为类乌齐紫曲河国家湿地公园、洛隆卓玛朗措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3个(分别边坝炯拉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和贡觉拉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丁青布托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个(八宿县然乌湖湿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全市的森林草原资源,依托逐步推行的国家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长江上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精准扶贫生态补偿脱贫等政策的支持,目前已配有公益林管护员18453人,天保工程天然林管护员7642人,建成林业专业管护站111个,专业管护员580名,2019年落实生态补偿岗位204000个。

2018年,昌都市林业局获得“全国林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9年,昌都市林业和草原局获得“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9年,昌都市林业和草原局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2019年,昌都市林草局森林公安局获得“2016—2018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3年至今,昌都市未发生过一起重特大森林火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退耕还林工程等工作均走在全区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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