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昌都解放70周年,深入推进“七城同创”,进一步加强全市单位庭院、居住小区、校园园林绿化建设及管理,着力营造优美、和谐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态质量,充分调动全社会植绿、建绿、护绿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近期,昌都市林草局创园办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2020年昌都市“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和“园林式校园”评选活动。各单位、学校、小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广泛参与园林式单位、小区、校园创建,取得了显著成效。
经市林草局创园办全面普查、筛选及会议评审,评选出全市园林式单位、小区和校园共30个(含2018年园林式单位、小区复查),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园林式单位:
昌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昌都市革命历史博物馆 昌都军分区 昌都市水利局
国家税务总局昌都市税务局 陆军第九五五医院 中共昌都市委党校 昌都市司法局
昌都市藏医院 昌都市人民医院 昌都市妇幼保健院 中共昌都市委统战部
昌都市气象局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昌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昌都市森林消防支队
昌都市水厂 鑫盛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昌都广播电视台
园林式小区:
市委大院居住区 人行退休基地 农行退休基地 军分区大院居住区
教师公寓 国家税务总局昌都市税务局生活区
园林式校园:
昌都市卡若区第二初级中学(惠民班) 昌都市职业技术学校
昌都市第二小学 昌都市第四高级中学 昌都市第一高级中学
今后工作
市林草局将在今后对获得“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园林式校园”称号的单位、小区、学校进一步加大绿化工作支持力度,也在此提议全市各单位、小区、学校继续提升院内绿化品质。
一、加强管理,凡已规划与已建设的绿地,不得随意占用、损坏或改作他用,各单位、小区、学校要做好各自院区内绿化管理及维护,管好花、草、树;
二、提升绿量,对院区内的裸露土地积极实施绿化提质改造,做到见缝插绿,对有条件的建筑实施屋顶绿化,绿化要做到乔灌草合理搭配,三季有花,四季有常绿;
三、规范养护,建议配备专职绿化养护人员,建立绿化和管理专门档案,院区内的所有树木不得擅自破坏和砍伐。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会定期对获得称号的园林式单位、小区、学校进行回访复查,对绿地率降低5%以上及由于养护不当造成苗木死亡、大面积裸露土地的,直接取消园林式单位/小区/校园称号。
昌都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