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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实施

发布时间: 2022-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解读:《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实施

  


  

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藏政办发〔202215,以下简称《规划》),现对规划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西藏自治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紧紧围绕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西藏目标,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把“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纳入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把“生态”作为西藏工作“四件大事”之一,把“确保生态环境良好”作为“四个确保”目标的刚性要求,强调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为新时代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作出“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的战略部署,提出“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西藏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期,生态保护进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化期,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的任务更加繁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尚不能完全满足新形势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十四五”时期是西藏自治区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区稳固生态安全屏障、协同推进保护与发展、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的关键时期。为更好指导“十四五”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署,结合新时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实际,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规划》。《规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4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规划》总结了“十三五”期间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发展面临的新形势,着眼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是指导“十四五”时期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内容共618节。第一章基本形势总结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分析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第二章总体要求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三章主要目标指标参照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了总体目标和4个方面19项具体指标。第四章重点任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监测监管能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等8个方面明确了“十四五”重点工作任务,并以专栏形式突出了重点举措。第五章重大工程项目结合实际统筹提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绿色低碳发展、基础能力提升4大类16项工程。第六章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科技支撑、注重监督考核等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规划目标

  

《规划》按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的基本原则,紧密衔接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自治区级有关专项规划,紧密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成熟,美丽西藏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展望2035年,建成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完成美丽西藏建设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规划主要指标中,共设立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等四类19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0项,分别是: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生态保护红线面积;预期性指标9项,分别是城市黑臭水体比例、地下水质量Ⅴ类水比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生态质量指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数。主要指标中,环境治理类8项、应对气候变化类3项、环境风险防控3项、生态保护类5,既有效衔接国家政策要求,又充分体现区情特色需要说明的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进一步支撑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增设了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数作为特色指标。

  

规划的重点任务

  

《规划》立足大生态、坚持系统观,统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环境安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绿色发展,强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八个方面谋划确定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一是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二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成果,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展广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环境治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三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坚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导向,坚决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降低碳排放强度,探索建设率先碳中和达标示范区。四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牢固树立环境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完善环境风险常态化管理体系,强化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管,健全环境应急体系,保障生态环境与健康。五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加快培育绿色新动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提升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推动西藏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六是提升监测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丰富监管手段,构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重大生态工程、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等大范围、全天候监测,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能力支撑。七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健全完善生态文明法规制度,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夯实巩固西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八是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统领新时代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立足世界大生态、全国大环境,推动开展全民行动,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十四五”时期,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筑牢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美丽西藏,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切实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附件: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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